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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事丛谈]钓鱼岛列屿是中国领土/王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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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在替日本右翼分子讲话

9月25日,李登辉在接受日本《冲绳日报》专访时称:“钓鱼台是日本的领土。”并说,“中国大陆再怎么主张对钓鱼台的主权,事实上没有证据可资证明,在国际法上没有任何依据。”李登辉公然歪曲钓鱼岛列屿历史,明目张胆为日本侵占中国领土辩护,与日本右翼分子一唱一和,充分暴露了他极端媚日仇华的真面目。
  日本右翼分子关于钓鱼岛的论调林林总总,归纳起来,无非是:钓鱼岛列屿是日本固有领土,是其西南诸岛的一部分;钓鱼岛是“冲绳县八重山石垣市宇登野城二三九二番地”;钓鱼岛列屿不是中国台湾岛附属岛屿,不包括在《马关条约》割让的中国领土之内;钓鱼岛列屿在1895年之前是无主地,日本是在1895年将钓鱼岛列屿编入其领土,即先占。如此看来,李登辉只是在重复日本右翼分子的陈词滥调,毫无新意可言。
  李登辉歪曲钓鱼岛历史,不仅在台湾朝野和各界激起了强烈反弹,在祖国大陆,在港澳,在全世界有华人的地方,无不激起愤慨。在维护中国领土主权问题上,两岸人民和海外华侨态度一致,坚定不移。
  笔者长期关注钓鱼岛问题,对钓鱼岛历史有较深入的研究,并著有《钓鱼考》一书。现结合相关史料,批驳李登辉和日本右翼分子的无耻谰言。
中琉两国地理界线清楚
钓鱼岛列屿是中国台湾省附属岛屿,自古属于中国管辖,是中国固有领土,本无可争议,钓鱼岛列屿主权归属之争,纯属日本右翼分子有意挑起的。其实,中国和原琉球王国的海陆疆界划分是很清楚的。从明代起,中琉海陆疆界以海为界,是琉球的黑水沟;以陆为界,是琉球的古米山和中国的赤屿,二者之间,隔着一道黑水沟。钓鱼岛列屿在古米山、黑水沟之西、闽海之内,自古以来属于中国领土。这些,琉球王府和人民都很清楚,中琉两国从无异议。
  古米山,日本人现叫久米山。赤屿,今称赤尾屿。黑水沟,即东海海槽,横亘于中国东海浅海中国陆地领土自然延伸的大陆架与琉球群岛的岛架之间,是深达1000多米至2700多米的深水槽,成为中琉海域的天然分界线。闽海,即东海浅海海域,水深只有50米至200米,在黑水沟之西,属于中国海域。黑水沟水深,海水呈黑色;东海浅海海域水浅,海水呈绿色。黑水为琉球海域,绿水为中国海域,这是明清时期渔民、老水手和航海家的共识,也成为辨别中琉海域分界的天然特征。
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了钓鱼岛
钓鱼岛列屿不是琉球王国领土,更不属于日本版图,而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使用钓鱼岛列屿,现存最早记载此事的史籍是《顺风相送》(成书于明永乐初年,即1404年 或1405年)。而在此之前,中国的台湾、福建等省的人民早就在这片海域捕鱼,在岛上采药和休憩,并以钓鱼岛列屿作为航海航标。明代派往琉球王国的使节,包括册封使在内,往程是从福建福州到琉球那霸,必须途经钓鱼岛列屿。在《顺风相送》成书之前,明初朱元璋在位的30年间,中国派往琉球的使节频繁。据《明实录》、《明史》记载,首任册封使杨载,出使册封琉球国王察度,是在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洪武七年(1374年)冬,“命刑部侍郎李浩赉赐文绮、陶铁器,且以陶器七万、铁器千就其国市马”。九年,“刑部侍郎还自琉球,市马四十匹,硫磺五千斤”。由此可见,中国官方发现、命名和使用钓鱼岛列屿,最迟可追述到1372年。只是这些使者回国后所撰文献档案由于档案处遭“回禄之变”失火化成灰烬,荡然无存。所以,《顺风相送》明抄本遂成为现存最早记载中国发现命名和使用钓鱼岛列屿的史籍。
  日本最早到過钓鱼岛列屿的是福冈人古贺辰四郎,时间是1885年。日本人最早把钓鱼岛名为“鱼钓岛”的,是日本内务省土木局局长兼冲绳县令西村舍三。1885年西村命名的根据是琉球士大夫蔡大鼎的一首诗:“十幅蒲帆风正饱,舟痕印雪迅如梭。回头北木白云里,鱼钓台前瞬息过。”(《闽山游草》)蔡氏为了诗的平仄音律,将钓鱼台写成“鱼钓台”。西村舍三的“鱼钓岛”归根结底是由中国人最早发现和命名的钓鱼台演变而来的。日本人最早把钓鱼岛列屿命名(改名)为“尖阁列岛”的,是日本冲绳县师范学校教师黑田岩恒,时间是1990年。总之,日本的上述“发现”和“命名”都比中国晚了500多年。按照国际法规定,钓鱼岛列屿主权的“原始权利”应属于中国。原因很简单,钓鱼岛列屿最早的名称是中国人取的,用的是中国名字,依据“名从主人”的惯例,无疑是中国的领土。
早在明代中国就对钓鱼岛行使有效控制
钓鱼岛列屿自古属于中国管辖並行使主權。明朝政府早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就以中国东南沿海最高军事指挥部的官方名义,将钓鱼岛列屿划入海防区域並行使主權,隶属于福建省行政管制范围,并通过官方文献《筹海图编》向其他国家宣示主权。这已取得了国际法中所说的“有效控制”,因此,钓鱼岛列屿并非无主之地,而是中国固有领土。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由抗倭名将胡宗宪主持、其幕僚郑若曾执笔编纂的《筹海图编》,是证明钓鱼岛列屿和其海域自古属于中国管辖並行使主權的最重要史籍,是明代设海防集大成之作,是明代边疆史地研究的最高成就。其中《沿海沙山图》是包括整个中国沿海的舆图,南自广东,北至辽东,共六省。其中“福七”、“福八”两幅图,由西向东分别标有鸡笼山、彭佳山、钓鱼屿、花瓶山、黄毛山、橄榄山、赤屿等岛屿。郑若曾将这些岛屿归属“自粤抵辽,延袤一万五千余里”的边海岛屿之列,划入中国海防区域並行使主權。这些图的绘制,是为“备倭之制”,即防倭御倭的设防策略,实际是一种军用地图,由于资料来自官方,具有官方文献的性质。《沿海山沙图》所标示的全属中国海域岛屿,故该图用“福七”、“福八”标题,明确地将鸡笼山、彭佳山、钓鱼屿、花瓶山、黄毛山、橄榄山、赤屿等岛屿划入福建海域,其主权归属中国所有。
地质结构上钓鱼岛列屿也属于中国
钓鱼岛列屿是中国台湾岛附属岛屿,台湾当局把钓鱼台的行政管辖隶属于中国台湾省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独立邮区编号290。钓鱼岛列屿的大陆架、地质结构、地理位置、明清时期中外史籍及其他资料,都证实了该列屿是中国台湾省附属岛屿。
  钓鱼岛列屿是第三纪层所喷出的幼年锥状火山岛屿,在地质结构上与彭佳屿、棉花屿、花瓶屿一脉相承。从中国东海海底地形结构上看,钓鱼岛列屿与中国大陆架毗连,和台湾省同属于中国东海大陆架延伸隆起部分,地处中国东海大陆架边缘上。具体些说,钓鱼岛列屿是台湾北部海底大陆架向东北延伸而形成,而台湾海峡的大陆架,是由福建、广东两省相连处向东延伸,至巴士海峡以北,再北行露出海面成为台湾大岛。清人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卷一记载:“后有闽人云:台(湾)山发轫于福州鼓山”。钓鱼岛列屿与琉球古米山隔槽(黑水沟)相望,在中国台湾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处,距中国彭佳屿90海里,离琉球本岛230海里,和日本本土相距就更远了。由于钓鱼岛列屿位于中国大陆架上,其西及西南海深均在200米之内,愈近中国大陆深度愈浅;而其东与琉球岛弧,其南与宫古、八重山群岛方面,则因断层而使海底地层急剧下陷,深度骤增,形成一道深达1000多米至2700多米的深水槽——黑水沟。黑水沟之西为台湾海底盆地;之东为琉球群岛。因此,钓鱼岛列屿和琉球群岛,在地理上毫无关联。
  从地质结构上看,琉球群岛属于雾岛火山带,钓鱼岛列屿则属于台湾北部大屯山火山带,而台湾与大陆,曾经是陆地相连,原为福建的半岛,故而,钓鱼岛列屿乃属于中国台湾省附属岛屿。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郑舜功《日本一鉴·浮海图经·万里长歌》记载:“钓鱼屿,小东小屿也。”小东指台湾。意即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自然延伸,沿岸国有行使发掘大陆架与利用其天然资源之主权权利。而钓鱼岛列屿正是中国大陆架延伸隆起部分,因此,根据国际法,钓鱼岛列屿是中国领土,主权属于中国,是不容置疑的。
依据国际法钓鱼岛列屿应归还中国
日本是通过甲午战争以武力侵占中国领土钓鱼岛列屿的。《马关条约》第二款规定“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给日本。然而,根据国际法,侵略行为不能产生合法权利。日本侵占台湾全岛及包括钓鱼岛列屿在内的所有附属各岛屿,是世界公认的侵略行为。因此,不能产生合法权利。
  1943年《开罗宣言》规定:“使日本窃自中国之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等归还中国”;并规定:“日本亦将被逐出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
  1945年《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且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第三条规定:日本国政府“坚持遵守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立场。”
  依据上述国际法的规定,钓鱼岛列屿主权归属中国,钓鱼岛列屿必须归还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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