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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海洋法看鳥礁究竟屬於誰?

 (2010-4-15)

 

鳥礁,日本稱為沖之鳥島,日文名稱是Okinotorishima,筆者稱為鳥礁。

中日鳥礁主權爭議,近年不斷升級,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焦點。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從20099月開始,審定日本提交的擴大大陸架申請書,其中包括鳥礁在內。故而,從國際海洋法探討鳥礁究竟屬於誰,披露中日鳥礁主權爭議真相,弄清誰是誰非,至關重要。

且看海洋法的具體規定

鳥礁,日本說是島嶼,中國認為只是小岩礁;日本妄言是其領土,中國強調是屬於南太平洋公海,絕非日本領土;日本決定在鳥礁建港灣設施,2010年元月7日中國外交部提出強烈反對,指出日本建造人工設施企圖變礁為島,違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損害國際社會利益,不能改變鳥礁法律地位。近來,報章報導眾多,究竟誰是誰非,從客觀角度進行公正分析,應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為准。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1982430日通過,19941116日生效,中日均於1996年簽署批,對兩國皆有法律效力,都有義務嚴格遵守。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島嶼制度規定:“1.島嶼是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3.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3低潮高地規定:“1.低潮高地是在低潮時四面環水並高於水面但在高潮時沒入水中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如果低潮高地全部或一部與大陸或島嶼的距離不超過領海的寬度,該高地的低潮線可作為測其領海的基線。2.如果低潮高地全部與大陸或島嶼的距離超過領海的寬度,則該高地沒有其自己的領海。

高潮,指漲潮;低潮,指退潮。

鳥礁,由兩塊小岩礁組成,總面積僅約6平方米,略大於一張雙人床,高潮時全礁被淹沒,成為水中暗礁,屬於低潮小礁,即低潮高地,無人居住,無法自我維持經濟生活。鳥礁,位於北緯20度、東經136度的海域,遠在東京西南1740公里處,與日本最近的小笠原群島也超過900公里,離日本領海非常遙遠,孤懸於南太平洋公海中。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和第13條規定,顯然,鳥礁絕非日本領土,而是屬於南太平洋公海。

鳥礁周圍海域,擁有豐富石油、天然氣資源,以及豐富貴金屬礦產、魚群等資源。鳥礁扼守著東海進出太平洋主要航道,靠近關島、塞班島、菲律賓;它位於中國海上國防線亞太地區第一島鏈和第二島鏈之間,即地處中國臺灣島和美國託管地關島之間,若它所謂變礁為島企圖被聯合國批,便擁有43萬平方公里海洋專屬經濟區,比日本國土面積38萬平方公里還大,它可成為連接兩個島鏈的重要跳板,從而阻礙中國海軍向太平洋發展,嚴重威脅中國遠洋活動,故而,鳥礁周圍海域,軍事戰略地位極為重要。基於鳥礁周圍海域,具有經濟和軍事重要價值,日本便積極策劃搶奪屬於南太平洋公海的鳥礁。

企圖變低潮小礁為島嶼

日本覬覦鳥礁,由來已久。日本單方面聲稱,1931年已把鳥礁編入東京市管轄範圍。然而,如前所述,鳥礁遠在東京西南1740公里處,與日本最近的小笠原群島也超過900公里,離日本領海非常遙遠,違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3<2.>規定,按規定鳥礁沒有領海,屬於南太平洋公海,絕非日本領土

日本從1987年起,投入數百億日元,在鳥礁周邊人為養殖珊瑚改變地質地貌,企圖變低潮小礁為新謂島嶼;上世紀八十年代,日本在鳥礁上進行了高3米、半徑25米的人工加固工程,於鳥礁四周築成堤防設施,並且設置了氣象觀測裝置;後來,在鳥礁上架設燈塔和天氣雷達,監測周圍水域狀況,制止中國海洋科學考察船接近此海域,並派人員長期駐守;日本還計畫於鳥礁周圍海域一人工建築物上建直升機降落坪;2006年,日本又耗資755萬美元進行人工養殖珊瑚改變地質地貌,繼續搞所謂變礁為島200911月,日本民主黨鳩山政府,悍然公開高調宣佈要在鳥礁上修建港灣設施和自衛隊基地,據報導,日本國土交通省已在2010財政年預算中列入7億日元,在鳥礁和南鳥島修建同等規模的碼頭。

日本處心積慮,千方百計,積極採用各種人工設施,企圖所謂變礁為島,策劃搶奪屬於南太平洋公海的鳥礁主權。然而,它的一切所謂變礁為島的設施,都是非自然形成的人工設施,違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1.>規定,按規定,非自然形成的人工設施,不能改變鳥礁只是低潮小岩礁的法律地位。因此,日本在鳥礁建造人工設施企圖所謂變礁為島,是不合法和無效的。所以,鳥礁仍然應該以原來乃是低潮小礁論處,屬於南太平洋公海,絕非日本領土

如前所述,鳥礁只由兩塊小岩礁組成,總面積僅約6平方米,高潮時全礁被淹沒,成為水中暗礁,屬於低潮高地,實為低潮小礁,無人居住,無法自我維持經濟生活。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3.>規定,鳥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按規定: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1999年,日本通過改正海洋法,單方面非法把鳥礁升級為日本國土交通省所謂直轄島2005520,日本極右政要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悍然搭乘日本海上自衛隊軍艦前往鳥礁進行所謂視察,揮舞日本國旗作秀;同年67日,日本國土交通省公然在鳥礁上設置領土標誌,以特殊鈦青銅鋼製成,高1.5,寬1,可長期經海風腐蝕不鏽化,花費200萬日元。然而,日本為了搶奪屬於南太平洋公海的鳥礁主權,單方面非法搞的這些立法和宣示所謂日本主權的行動,是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和第13條規定,也沒有得到國際社會承認,是不合法和無效的。按規定,鳥礁是屬於南太平洋公海,其主權與資源為國際社會公共所有,絕非日本領土

除《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外,按照《波茨坦公告》第8條規定: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按:必須由中、美、英、蘇四個締約國共同決定才有法律效力,前蘇聯現由俄羅斯繼承。)而鳥礁並非小島,總面積僅約6平方米,只是小岩礁,且在《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的,日本主權範圍之外,故而,鳥礁及其周圍海域之主權不屬於日本,乃是國際社會公共所有。

日本所謂沖之鳥島Okinotorishima),其實,名不副實。鳥礁總面積僅約6平方米,並非沖繩(琉球)屬島,高潮時全礁被淹沒,屬低潮高地,實為低潮小礁,不是島嶼,只可稱為鳥礁,冠以沖之均屬不妥。

島礁,由兩塊小礁石組成,日本分別稱為所謂北露岩東露岩,說明日本也承認它們只是小岩礁,不是島嶼。其實,每天漲潮時,它們全部被淹沒,成為水中暗礁,就不是露岩(露出水面的岩礁)。故而,冠以字,殊屬不當。

鳥礁,不是沖繩(琉球)本島附屬島嶼,沖繩(琉球)本島只有36個附屬島嶼,其中並不包括所謂沖之鳥島在內。原琉球王國最西南邊界是八重山群島,中日史藉皆有明確記載。所以,冠以沖之,亦屬不妥。

所謂沖之鳥島,是日本取的名稱,鳥礁,為刪除沖之後的稱謂,仍屬日本之命名。由於鳥礁不是日本領土,中國有權另取名稱代之。因為它位於南太平洋公海中,可命名為太礁。鳥礁重名多,不如太礁好。這僅是建議,是否命名,取何名稱,應由中國政府決定。

至目前為止,在名稱方面,華文媒體是以沖之鳥礁或沖鳥礁取代沖之鳥島字已改正為礁字,仍保留沖之。而準確名稱,只可稱為鳥礁。若能以中國人新取名稱代之,如太礁,自然更好。為讓人瞭解其來歷,可先寫為太礁(日本稱沖之鳥島)。

鳥礁主權爭議

在鳥礁主權方面,必須同時提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和第13條規定。第121條規定,只能說明鳥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未涉及它是否擁有領海。只有加上第13條規定,才能證明鳥礁沒有自己的領海,因無領海,不成領土,它只屬於南太平洋公海,絕非日本領土

日本為了搶奪鳥礁周圍海域資源,急於確定鳥礁主權歸屬,硬說鳥礁是日本領土,以低潮小礁冒充島嶼,聲稱鳥礁擁有周圍200海裏專屬經濟區。中日鳥礁主權爭議,從2004年起開始加劇,日本曾指中國海洋科學考察船兩次進入鳥礁周圍的日本經濟水域,並向中方提出外交抗議。中國則堅決反對,指出該處只是二塊小礁石,不是島嶼,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鳥礁不擁有大陸架,不具備劃定專屬經濟區的條件。

日本自民黨政府,於20081031日,時為麻生政府,決定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提交擴大大陸架申請書,其中包括鳥礁在內。而鳥礁乃是南太平洋公海中的低潮小礁,絕非日本領土。日本上述行徑嚴重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侵佔國際社會利益,顯然是不合法和無效的。

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於20099月開始審定日本擴大大陸架申請書。針對日本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申請的南太平洋大陸架延伸,中國以鳥礁是岩礁,無權設定大陸架為由,於2009827提出堅決反對。中國特於審定前夕表態,以示極為重視。

聯美制華,對外擴張

日本民主黨鳩山政府上臺後不久,在鳥礁主權方面,傳承自民黨政府對外擴張政策,於200911月,悍然宣佈要在鳥礁上修建港灣設施,立意侵佔實屬南太平洋公海的鳥礁,不顧損害中日關係。鳩山政府突然決定建設鳥礁港灣設施,並向多個日本媒體透露消息,時期和方法都具挑釁性,即在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審定日本申請書時期和中國提出反對情況下宣佈,居心叵測。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於2010年元月7日,提出強烈反對和嚴厲批評。她強調,依據《聯合國海洋公約》,基於鳥礁的自然和地理條件,它不應該擁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建造人工設施也不能改變其法律地位。日方以該礁為基礎主張大面積管轄海域的做法,不符合國際海洋法,也損害國際社會利益。

既然,鳥礁屬於公海,不是日本領土,中國遠洋活動途徑此處,在鳥礁周圍海域從事海洋科學考察和捕魚等等,是合法的正當活動,日本無權干涉和抗議。

日本對外擴張政策,根深蒂固。從1868年明治維新開始,曾經不斷向外擴張,使日本在歷史上,成為一個極具侵略性的國家。現代,不僅日本自民黨竭力推行對外擴張政策,日本民主黨亦如是。例如,早在1996年中日釣島主權爭端激化之時,日本民主黨就主張以武力強行完全侵佔中國神聖固有領土釣魚島列嶼及其海域。

現在,鳩山政府為了謀霸對外擴張,除大力擴軍外,便改變初衷,由剛上臺時的疏美近華,轉為聯美制華2010年元月19日,日美兩國為《日美安全保障條約》修訂50周年紀念發表《聯合聲明》,決定深化日美軍事同盟關係,甚至要超越1996年的內容,主要針對中國。1996年,美日曾以擴大美日同盟意義為目的,制定可干預亞太區域安全問題的《新美日防衛指標》。如今,要超越1996年內容,進一步加強日美軍事同盟關係,中日關係和東亞局勢,將增添變數。

日相鳩山下令,制訂《新防衛大綱》,加強日本的防衛力量。此舉,主要針對中國。他表示,這是為了應對朝鮮以及周邊國家軍事現代化的時局。他所說的周邊國家,就是指中國。

2010218,鳩山召集由前防衛官員以及經濟界和學界專人組成的智囊團開會,下令對日本的現有防衛體制進行討論,以便在今年8月擬定一份報告,為政府要制訂的《新防衛大綱》定調。

在說明制訂《新防衛大綱》的用意時,鳩山指示:冷戰結束後,日本原有的防衛體制已不適用,新防衛大綱既要有延續性,又需要有創新,才能夠應對日本將面對的安全問題。有關討論的方向,首先必須關注的是周邊國家的軍事現代化和應對朝鮮核武;此外,也將討論深化日美同盟關係,探討日本自衛隊的海外維和活動。

鳩山決定制訂《新防衛大綱》的目的,充分體現了,鳩山政府為了謀霸對外擴張,便由疏美近華,轉為聯美制華,大力擴軍,深化日美同盟關係,特別是進一步加強日美軍事同盟關係,主要針對中國。

中日鳥礁主權爭議,涉及中國國家利益,需要認真應對。中國當務之急,必須大力加強海軍建設。對日本說,除外交、政治途徑外,更需要雄厚軍事實力為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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