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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中琉海界早有定论

王基文 //联合早报网 2004-6

  当今中日东海海界之争,明清时期早已定论。中琉海界是黑水沟,历史上为中琉双方的共识,从无异议。

  明清时期,黑水沟又称黑水、黑水洋、赤洋、沟、郊、沧溟、冥、尾闾。今称东海海槽,又名中琉海沟。它横亘于中国陆地领土自然延伸的大陆架与琉球群岛的岛架之间,是深达1000多米至2700多米的深水槽,为中琉海域的天然分界线。依据现代国际法规定,以水为界,是中线作准。因此,准确提法,中琉海界是黑水沟中线。黑水沟中线以西为中国海域,黑水沟中线以东为琉球海域。

  现在,日本单方面提出的“东海海域中间线”,是把钓鱼岛列屿作为“日本领土”,在钓鱼岛与中国东南沿岸、中国台湾岛之间划条“中间线”,称“中间线”以东、东北为“日本海域”,若按日本的划法,日本就侵占了近3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海域,相等于三个浙江省,钓鱼岛列屿周围海底的丰富石油资源全被日本侵占,其藏量上限为1574亿桶,超过伊拉克(1120亿桶)40%,号称第二中东。这是日本军国主义向南扩张政策的翻版。

  中国根本不承认日本提出的“东海海域中间线”,认为日本违反国际法。中国认为,这地区是中国大陆架的延伸,是中国的专属经济区。这点,有充分的史地依据。

  钓鱼岛列屿是由台湾北部海底大陆架向东北延伸而形成,台海海峡的大陆架,又是由福建、广东两省相接处向东伸出,至巴士海峡以北,再北行露出海面成为台湾大岛。从地质构造上看,钓鱼岛列屿属于中国台湾岛北部大屯山火山带。而台湾与大陆,曾经是陆地相连,原属福建半岛,故而,钓鱼岛列屿乃是中国台湾岛附属岛屿。

  黑水沟,和钓鱼岛列屿一样,也是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使用,取名用的也是中国名字,最迟可追溯到明初,即公元1372年杨载使琉,原琉球王国人,由于当时航海技术落后,过黑水沟又逆风逆流,只能望沟惊叹,无法渡沟西航,所以,与黑水沟亦无缘。 

明清史藉有大量记载

  关于黑水沟是中琉海界,明清史藉有大量记载。例如:

  清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清朝第二任册封使汪辑《使琉球杂录》记载:“问沟之义?日中外之界也”。沟是黑水沟,中外指中国和琉球。文中清楚指出,黑水沟是中琉海域分界线。

  清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付册封使周煌《琉球国志略》记载;“(琉球)环岛皆海也。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福建开洋,至琉球,必经沧水过黑水,古称沧溟,溟与冥通,幽元之义。又曰:东冥琉地。”

  文中明确指出,琉球环岛近海是琉球海域,与闽海中间隔着黑水沟,黑水沟是中琉海域的分界线。沧溟、溟、冥指黑水沟,东冥是指黑水沟的东方,“东冥琉地”,竟即黑水沟之东是琉球的地方(版图)。“(琉球)海面西距黑水沟”,意指琉球环岛近海之西才是黑水沟。因此,不是黑水沟与闽海界,而是琉球近海与闽海之间,以黑水沟为界,也就是说,黑水沟是中琉海域的分界线。周煌之意与汪辑所言相同。

  总之,日本单方面提出的“东海海域中间线”,与中琉史地事实不符,违背国际法关于大陆架的规定。中琉海界是黑水沟中线,中国在自己东海海域专属经济区开采天然气,完全合法,无可厚非。而日本政府现在决定设立“海洋权益相关阁僚会议”,鼓励日本企业在所谓“东海海域中间线”以东、东北海域开采石油气等资源,为日后中日两国东海海洋资源争夺战埋下伏笔,势必冲击中日关系。

·作者是旅居新加坡的香港学者,专门研究钓鱼岛问题